荃灣家主日信息。2014年7月27日

經文: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六章6-8節;撒母耳記上一章1-28節、三章19-21節

詩歌:389首


  「敬虔」原來的意思是「似神」。從哈拿的祈禱表現出她的祈禱不是為自己,乃是為著神的國度,可是這家庭的丈夫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子,違背神所設立婚姻的制度──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創二18-24)。「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二15)聖經最早記載人在婚姻上違背神的旨意是拉麥娶二妻(創四19),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後來創世記十六章記載亞伯蘭納妾。多妻往往帶來家庭許多難處,亞伯蘭因此就帶來世世代代以色列與阿拉伯人的爭戰。

  以利加拿的妻毘尼拿因有兒女,便小看哈拿,而且每年上耶和華殿的時候,毘尼拿特特激動哈拿,因丈夫以利加拿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毘尼拿,和毘尼拿所生的兒女。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呂振中譯:永恆主閉著她的子宮)。因此毘尼拿就作哈拿的對頭,大大激動哈拿,使她生氣,以至她哭泣不喫飯。雖然丈夫以利加拿安慰她,她卻沒有因此得著滿足的喜樂。她看見聖殿黑暗的光景,深深覺得,祭司以利年紀老邁,而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是不認識神的祭司(撒上二12)。聖殿何其淒涼;神的家、神的殿實在缺少器皿,但她沒有兒子又怎能成就神的旨意?哈拿求神賜她孩子,不是要與毘尼拿作對。這件事可從哈拿得著孩子後的實際行動來証實。

  哈拿的祈禱是在神面前傾心吐意,可是老祭司以利誤會她是醉酒,經哈拿解釋後,以利明白了,且對哈拿說,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撒上一17)。從哈拿祈禱的內容,可看出她在神面前所許的願是,必使兒子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上一11)。其實這個願就是終身作拿細耳人的願(參民數記六章)。短期作拿細耳人,是有「滿了離俗的日子」;終身作拿細耳人是永遠沒有「滿了離俗的日子」,是一生一世分別出來事奉神。哈拿要得孩子不是要為自己出一口氣,否則她在神面前絕不會許了這個願。她絕對不是一個許了願,卻不還願的人。今天許多人在神面前許了許多願,卻不還願。許多人說,等我退休後,我決花一點時間追求認識神,多讀一點聖經,花一點時間事奉主。事實上我眼見許多人退休後,好像失了人生的方向,要追求主,要多讀一點聖經,要花點時間事奉主,好像完全沒有動力。為甚麼?哦!我若曾愛你,主,應當是現在!要追求主,羡慕活在主面前,是每一刻,每一天,不是將來的事。其實今天的追求是為著將來,要愛主,追求主是趁今天,因為一般來說,過了六十歲後,無論體力心力都會較差。所以傳道書十二章1節說:「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

  哈拿是一個許願、還願的婦人。她對丈夫以利加拿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他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思行罷!可以等孩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裏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裏敬拜耶和華(撒上一22-28)。中東一帶嬰兒斷奶期要到三歲或更大,不像我們今天一歲左右便斷奶。哈拿這位母親能將幾歲大的孩童撒母耳,留在聖殿裏,跟以利學習服事神,這是有很大的信心,深信全能的神能保守孩童撒母耳,不受以利兩個兒子的罪惡所玷污。感謝神,神保守那些向祂存誠實的人,更將祂自己向敬畏祂的人啟示。「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上二26)

  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耶和華又在示羅顯現,因為耶和華將自己的話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這話傳遍以色列地。(撒上三19-21)

  感謝神,哈拿的祈禱,實在是國度性的祈禱,她的生育全是為了建立神的國度。這樣的生活是有永恆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