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十二2-3、加三14、弗一3、約四28-30,39、太廿八18-20、徒一8、傳十一1-2、路十四23、羅十15
一. 神賜福給我們,要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
神救了我們,賜福給我們,我們得到神的福份、豐富、看顧,是否就算了?神賜福給我們是有目的:使我們作傳遞福音的器皿,成為別人的祝福。
1. 亞伯拉罕蒙神賜福並成為萬人的祝福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原文:要成為祝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3)
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說要賜福給他;其實亞伯拉罕能認識全足全豐全能的神,能被祂揀選成為選民,已經很蒙福。然後神在亞伯拉罕一生中賜他有何屬地祝福?神賜迦南地給他和他的後代,也賜給他很多牛羊僕婢,都算富有。可是,按肉身來說,亞伯拉罕領受的祝福不算太多,因為當時與他同年紀的人大多都兒孫滿堂,他100歲時才生以撒。然後他的妻子離世時,連一塊葬身之地也沒有,他要向當地人花錢買一塊地去埋葬妻子,這正是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5節所說: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
但亞伯拉罕所蒙的福極大,不單在肉身上,他更加成為別人的祝福。叫別人得福的原文是你要成為福氣(blessing);亞伯拉罕怎樣成為當時世代的人的祝福?
- 成為後代的祝福:以撒、雅各(以色列成為神的選民)
- 當亞伯拉罕知道以伊朗為首的四王攻擊以所多瑪為首的五王並其姪兒羅得都被俘擄,他便率領家中壯丁318人與鄰居們一同追殺敵人,靠着耶和華的大能救回被擄的包括羅得。這奇蹟的事令當時這五王的國家百姓都認識到亞伯拉罕所信的才是獨一真神,亞伯拉罕確是他們的祝福
- 亞伯拉罕下到埃及雖有失敗,但神在那裡說話,就叫法老認識亞伯拉罕所信的才是真神,亞伯拉罕往哪裡都成為祝福
- 去到南地,同樣非利士的首領都因亞伯拉罕有耶和華顯現警告的話而悔改蒙恩
- 所多瑪罪惡貫滿,神要降天火,因亞伯拉罕的代禱,神就派天使救了羅得,亞伯拉罕一直成為別人的祝福
祝福不停於此,當時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麼多,但這都要在幾百年甚至千年後才實現,當時的亞伯拉罕連立足地也沒有,但神祝福他的目的是為祂的旨意:祂愛世人,願祝福所有人。
新約聖經的加拉太書第3章提到神應許說萬國必因亞伯拉罕得福,然後又說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要成為萬國的祝福;子孫並非眾數,乃單數,指耶穌基督,應驗了創世記十二章3節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弟兄姊妹們,你們都信了主,領受了祝福,如以弗所書所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大家可數一數信主以來所蒙福氣:罪得赦免、靈魂得救、得神生命、成為神的兒女、得着全足全豐全有的神為天父、得着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蒙祂不離不棄的大愛、一生站在神的恩典中…但神賜福給你是要叫你好像亞伯拉罕一樣成為別人的祝福,成為你家人、親友、同學、同事的祝福。我認識一位姊妹,她家族由清朝時代直至她的女兒,共六代都是基督徒,且都很熱心事奉追求,我非常感動!不傳遞祝福、自私自利的基督徒是不認識神的,因為神愛世人,願人人都悔改,不願有一人沉淪,好比父母見兒女們都很好,唯獨其中一個很壞,父母斷不會因為其他兒女是好的就放棄這個壞的,豈不常常記掛,天父也一樣甚願人人得救。
我知道在宏福苑大火後,當眾人悲傷不已之際,有一位教會姊妹受聖靈感動,與一群基督徒訂購了1,400本福音小冊子「上好的福份」,並買了幾千朶白菊花,到排隊悼念的現場,向每人派一枝花及一本福音小冊子,結果很快派完,要急電購買多1,000本冊子;我很感動她抓緊機會傳福音,願主賞賜她!盼大家也把握機會如聚餐晚飯向家人親友傳福音作見證,與神配合。
2. 撒瑪利亞婦人見證耶穌,成為合城人的祝福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四28-30,39)
撒瑪利亞婦人在打水並與耶穌談話之間,耶穌講出她的私下生活如她已有五個丈夫而她現有的並非她的丈夫,當耶穌表明祂就是基督,婦人連自己的需要(水)也不理,立即丟下水罐子,往城裏去傳福音,使很多城裏的人親自來見耶穌,相信祂是救世主。很多弟兄姊妹不敢傳福音,因信主不久,怕不熟悉,又沒訓練,但撒瑪利亞婦人或只信了不到一個鐘頭,神就使合城的人歸信,福音乃是神的大能!福音傳到哪裡,神蹟奇事就特別多。我蒙神恩寫了些福音單張,被翻譯成不同文字,派發往世界不同國家,如往巴基斯坦,很奇妙地每月需求15-20萬份,當地的回信提到雖然當地人也受到逼迫但福音仍被廣傳,多人受浸;又如在印度也派發幾百萬份,當地也建立了5,000多個基督小組。
二. 謹記並遵行主的大使命和托付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8-20)
耶穌復活後約定門徒在加利利的山上,他們有的心中仍懷疑,有失敗(如彼得三次不認主),屬靈光景不太好,但主為了祂要拯救萬民的心,就將大使命給門徒,好讓他們勿看自己的好,勿看環境,勿看猶太人的硬心,要仰望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的得勝的主,在祂同在下傳福音。
舊年年頭,我在某次主日信息中講到大使命:傳福音,作門徒,得門徒;主快來了,我們要為這使命交帳。講完後,有一位姊妹致電我說她很虧欠,沒有向公司的下屬傳福音(她的公司與醫務界有關)。她決定在公司週年晚宴中安排傳福音,就在業績演講環節後,在眾人以為跟着就是抽獎環節時,我就被邀上台傳福音,我說大家期待抽獎,我先給他們一個更大的奬,便講福音,之後呼召時,很感恩,起初雖只有兩三位站立決志,但慢慢就有很多很多的人站立,有些全桌仍未有站立的,我就鼓勵他們舉手也可,隨着就多人舉手。另也有一位藝人,是公司產品的代言人,我也邀請他,他也站立接受主,當晚的禱告非常感人!離場時很多人向我揮手。上了一部的士回家,我本已因當日白天已長時間開會而很疲累,但那位的士司機竟然主動與我交談,我就把握機會向他傳福音,到下車時帶他有決志禱告,感謝主,靠祂幫助我也曾帶領幾十位的士司機信主。傳福音是一種生活,有主同在,就有恩典!
我在宏福苑大火前,已安排了一個在粉嶺的教會的福音聚會,題目為「天來喜訊」。大火後,海報已印好了,很難改,更況且那教會有一位很熱心的弟兄在大火中被主接去,我就禱告神,求祂保守引領,結果很多人信主,就算一些只是為了吃那附設的自助餐的人最終都決志信主,感謝神!後來在那位弟兄的安息聚會中我負責講信息,都不容易,我又無倚無靠地禱告主,結果那個聚會滿有聖靈同在,大家都感到生命無常,要關心永恆,很多人都決志信主,感謝神!「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三. 成為別人祝福的具體實行
1. 隨時把握機會傳福音
身上隨時帶備單張,笑笑口,問問對方信了主未?可說一下信主幾好,有什麼什麼好處,若對方不肯聽也無所謂,願主祝福他們。我也曾在搭升降機時向大廈住客講幾句傳福音,甚至也向清潔阿嬸傳福音,帶她祈禱。其實我傳的大部份是不信的,我的責任是去傳,神負責叫人得救:「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著。你要分給七人,或分給八人,因為你不知道將來有甚麼災禍臨到地上。」(傳十一1-2)
因為不知何時有危難,故要及早告知人信耶穌得永生,對方或拒絕你,但當他將來遇到危難時,他或會想起你曾向他傳福音,就求告耶穌得救而不會仰賴一些偶像假神。我們必須成為福音好消息的傳揚者而不是封鎖者,若親友將來下地獄,我們難辭其咎。
2. 配合神開展的行動
聖靈感動我預備這題目,因為當我將題目給你們教會的姊妹時,她說剛好下主日就是福音聚會!「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十四23)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
但願大家都盡心盡力邀請福音朋友,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願你的人生成為別人的祝福!
總結與實踐
1. 神賜福給我們,要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今天願我能成為家人、親友、及身邊所接觸之人的祝福。
2. 常常為人靈魂得救代禱、傳福音、為主作見證、帶人來參加福音聚會。
(以上信息摘要由本家肢體根據錄音筆錄,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