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加福音九章23節、十章42節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42)
一. 作主門徒
主耶穌向門徒說了他將被迫害受死埋葬,三天後復活。之後,他呼召門徒捨己背十架跟從他,前往耶路撒冷,過程有很多屬靈的學習,我們將從路加福音分享一些學習,經文從九章18節至十九章27節,我們以作主門徒為題目,今次我們以上好的福分看經文十章1-42節,這裡有四件事情:
1. 主差七十門徒(路十1-20)
2. 主耶穌的歡樂(路十21-24)
3. 作甚麼得永生(路十25-37)
4. 馬利亞的選擇(路十38-42)
二. 主差七十門徒
主差七十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傳講神國臨近,人人都要悔改,相信接受的人得平安,病得醫治,鬼也害怕門徒,這是神能力的彰顯,相反,人拒絕相信接受,就要面對將來的審判,比所多瑪被天火毁滅更利害。門徒們因經歷神大能作為而高興,但我們更應因著自己得蒙拯救,名字記錄在天上而高興。
三. 主耶穌的歡樂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耶穌轉身暗暗的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路十21-24)
我們須謙卑和單純像嬰孩般信靠仰望父神,祂要啓示我們更多認識人子主耶穌基督,並且主耶穌叫我們更多認識天父,這是非常的權利,我們非常有福的得著了它。
四. 作甚麼得永生
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問祂人作甚麼才可得著永生,他對永生並不是我們基督徒的信念。他硏讀神藉摩西給猶太人的話,要在地上有生之年活出神的話,人的光輝藉後人延續。我們基督徒相信所有信主耶穌的人,永遠不死,死後也必復活得享永生。神律法要求,人要愛獨一的神(申六4,5),又要愛隣舍(利十九18)律法律問誰是我的隣舍,主耶穌以一個落在強盗被打到半死的人作比喻,主問誰是這半死的人的隣舍。其實,這半死的人得拯救不是他作了甚麼,是他被動地接受了拯救。今天我們得救是神恩典,我們不是靠作了甚麼,我們是相信接受主耶稣而得蒙拯救。
五. 馬利亞的選擇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他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他來幫助我。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38-42)
這章經文的結尾呼應經文的開始,一個蒙福的地方,一些熱切回應接待主耶穌的人,他們是一班蒙福的人,其中姊姊馬大更是表表者,她熱心積極,全然擺上,這樣的人就可以有更深的學習。籍此,馬大就得知道甚麼是上好的福分。馬利亞選上了,我們又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