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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日信息2026

經文:創十二2-3、加三14、弗一3、約四28-30,39、太廿八18-20、徒一8、傳十一1-2、路十四23、羅十15


一. 神賜福給我們,要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

  神救了我們,賜福給我們,我們得到神的福份、豐富、看顧,是否就算了?神賜福給我們是有目的:使我們作傳遞福音的器皿,成為別人的祝福。

1. 亞伯拉罕蒙神賜福並成為萬人的祝福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原文:要成為祝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3)

  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說要賜福給他;其實亞伯拉罕能認識全足全豐全能的神,能被祂揀選成為選民,已經很蒙福。然後神在亞伯拉罕一生中賜他有何屬地祝福?神賜迦南地給他和他的後代,也賜給他很多牛羊僕婢,都算富有。可是,按肉身來說,亞伯拉罕領受的祝福不算太多,因為當時與他同年紀的人大多都兒孫滿堂,他100歲時才生以撒。然後他的妻子離世時,連一塊葬身之地也沒有,他要向當地人花錢買一塊地去埋葬妻子,這正是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5節所說: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

  但亞伯拉罕所蒙的福極大,不單在肉身上,他更加成為別人的祝福。叫別人得福的原文是你要成為福氣(blessing);亞伯拉罕怎樣成為當時世代的人的祝福?

  祝福不停於此,當時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麼多,但這都要在幾百年甚至千年後才實現,當時的亞伯拉罕連立足地也沒有,但神祝福他的目的是為祂的旨意:祂愛世人,願祝福所有人。

  新約聖經的加拉太書第3章提到神應許說萬國必因亞伯拉罕得福,然後又說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要成為萬國的祝福;子孫並非眾數,乃單數,指耶穌基督,應驗了創世記十二章3節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弟兄姊妹們,你們都信了主,領受了祝福,如以弗所書所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大家可數一數信主以來所蒙福氣:罪得赦免、靈魂得救、得神生命、成為神的兒女、得着全足全豐全有的神為天父、得着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蒙祂不離不棄的大愛、一生站在神的恩典中…但神賜福給你是要叫你好像亞伯拉罕一樣成為別人的祝福,成為你家人、親友、同學、同事的祝福。我認識一位姊妹,她家族由清朝時代直至她的女兒,共六代都是基督徒,且都很熱心事奉追求,我非常感動!不傳遞祝福、自私自利的基督徒是不認識神的,因為神愛世人,願人人都悔改,不願有一人沉淪,好比父母見兒女們都很好,唯獨其中一個很壞,父母斷不會因為其他兒女是好的就放棄這個壞的,豈不常常記掛,天父也一樣甚願人人得救。

  我知道在宏福苑大火後,當眾人悲傷不已之際,有一位教會姊妹受聖靈感動,與一群基督徒訂購了1,400本福音小冊子「上好的福份」,並買了幾千朶白菊花,到排隊悼念的現場,向每人派一枝花及一本福音小冊子,結果很快派完,要急電購買多1,000本冊子;我很感動她抓緊機會傳福音,願主賞賜她!盼大家也把握機會如聚餐晚飯向家人親友傳福音作見證,與神配合。


2. 撒瑪利亞婦人見證耶穌,成為合城人的祝福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麼?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四28-30,39)

  撒瑪利亞婦人在打水並與耶穌談話之間,耶穌講出她的私下生活如她已有五個丈夫而她現有的並非她的丈夫,當耶穌表明祂就是基督,婦人連自己的需要(水)也不理,立即丟下水罐子,往城裏去傳福音,使很多城裏的人親自來見耶穌,相信祂是救世主。很多弟兄姊妹不敢傳福音,因信主不久,怕不熟悉,又沒訓練,但撒瑪利亞婦人或只信了不到一個鐘頭,神就使合城的人歸信,福音乃是神的大能!福音傳到哪裡,神蹟奇事就特別多。我蒙神恩寫了些福音單張,被翻譯成不同文字,派發往世界不同國家,如往巴基斯坦,很奇妙地每月需求15-20萬份,當地的回信提到雖然當地人也受到逼迫但福音仍被廣傳,多人受浸;又如在印度也派發幾百萬份,當地也建立了5,000多個基督小組。


二. 謹記並遵行主的大使命和托付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8-20)

  耶穌復活後約定門徒在加利利的山上,他們有的心中仍懷疑,有失敗(如彼得三次不認主),屬靈光景不太好,但主為了祂要拯救萬民的心,就將大使命給門徒,好讓他們勿看自己的好,勿看環境,勿看猶太人的硬心,要仰望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的得勝的主,在祂同在下傳福音。

  舊年年頭,我在某次主日信息中講到大使命:傳福音,作門徒,得門徒;主快來了,我們要為這使命交帳。講完後,有一位姊妹致電我說她很虧欠,沒有向公司的下屬傳福音(她的公司與醫務界有關)。她決定在公司週年晚宴中安排傳福音,就在業績演講環節後,在眾人以為跟着就是抽獎環節時,我就被邀上台傳福音,我說大家期待抽獎,我先給他們一個更大的奬,便講福音,之後呼召時,很感恩,起初雖只有兩三位站立決志,但慢慢就有很多很多的人站立,有些全桌仍未有站立的,我就鼓勵他們舉手也可,隨着就多人舉手。另也有一位藝人,是公司產品的代言人,我也邀請他,他也站立接受主,當晚的禱告非常感人!離場時很多人向我揮手。上了一部的士回家,我本已因當日白天已長時間開會而很疲累,但那位的士司機竟然主動與我交談,我就把握機會向他傳福音,到下車時帶他有決志禱告,感謝主,靠祂幫助我也曾帶領幾十位的士司機信主。傳福音是一種生活,有主同在,就有恩典!

  我在宏福苑大火前,已安排了一個在粉嶺的教會的福音聚會,題目為「天來喜訊」。大火後,海報已印好了,很難改,更況且那教會有一位很熱心的弟兄在大火中被主接去,我就禱告神,求祂保守引領,結果很多人信主,就算一些只是為了吃那附設的自助餐的人最終都決志信主,感謝神!後來在那位弟兄的安息聚會中我負責講信息,都不容易,我又無倚無靠地禱告主,結果那個聚會滿有聖靈同在,大家都感到生命無常,要關心永恆,很多人都決志信主,感謝神!「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三. 成為別人祝福的具體實行

1. 隨時把握機會傳福音

  身上隨時帶備單張,笑笑口,問問對方信了主未?可說一下信主幾好,有什麼什麼好處,若對方不肯聽也無所謂,願主祝福他們。我也曾在搭升降機時向大廈住客講幾句傳福音,甚至也向清潔阿嬸傳福音,帶她祈禱。其實我傳的大部份是不信的,我的責任是去傳,神負責叫人得救:「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著。你要分給七人,或分給八人,因為你不知道將來有甚麼災禍臨到地上。」(傳十一1-2)
因為不知何時有危難,故要及早告知人信耶穌得永生,對方或拒絕你,但當他將來遇到危難時,他或會想起你曾向他傳福音,就求告耶穌得救而不會仰賴一些偶像假神。我們必須成為福音好消息的傳揚者而不是封鎖者,若親友將來下地獄,我們難辭其咎。

2. 配合神開展的行動

  聖靈感動我預備這題目,因為當我將題目給你們教會的姊妹時,她說剛好下主日就是福音聚會!「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十四23)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

  但願大家都盡心盡力邀請福音朋友,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願你的人生成為別人的祝福!


總結與實踐

1. 神賜福給我們,要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今天願我能成為家人、親友、及身邊所接觸之人的祝福。

2. 常常為人靈魂得救代禱、傳福音、為主作見證、帶人來參加福音聚會。
 

(以上信息摘要由本家肢體根據錄音筆錄,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