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分類: 主日信息2019


  「惟義人因信得生」出自舊約哈巴谷書,新約引用了三次。我們先分享先知哈巴谷的經歷。

  1. 第一次呼求:「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哈一1-4)
  2. 第一次回應:「耶和華說: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哈一5-6)
  3. 第二次呼求:「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麼?我們必不致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一12-13)「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甚麼話,我可用甚麼話向他訴冤。」(哈二1)
  4. 第二次回應:「他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的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哈二2-4)「禍哉!迦勒底人……」(哈二6-15)「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


一. 抓緊神的各種屬性,憑信心不住的向神求

  1. 「耶和華啊,我聽見你的名聲(或作:言語)就懼怕。耶和華啊,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哈三2)
  2. 「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三16-19)


二. 憑信心向神感恩讚美(哈三1-19)


三. 惟義人因信得生(而活)(BUT the righteous shall live by his faith)(哈二4)

  1. 「義人」:義人是因信接受了耶穌的救恩的人,也就是在神面前被稱為義的人。不取決於行為,而在於對神的信心。我們要小心,雖然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但每當我們對神沒有信心時,在神的眼中我們就變得不義了。當然這不涉及得救的問題,重點是我們必須在凡事上信得過神。
  2. 「因信」:「信心」原文有「堅固,忠誠,堅定不移,穩固」的意思。可形容門柱(王下十八16)和把釘子穩釘的堅固地方(賽廿二23)。形容神時指神的信實。神的信實確是「堅固、忠誠、,堅定不移、穩固」的。聖經多處說到神是信實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因為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存到永遠。他的信實,直到萬代。」(詩一零零5)、「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信心」用在人的身上,就是指人因著神的信實,能在面對各種環境均堅固,忠誠,堅定不移,穩固地信靠神。
  3. 「得生」:原文是「而活」所有因信主蒙神稱義的人,都必須一生因信而生活,因為只有這樣的生活才能討神的喜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
  4.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這義就是神的義。神的義與人的義不同,人的義往往在不同時代文化而有所改變,今天認為不義的事,明天就變成義了,相反亦然。再者,人談及的公義不一定就是公義,有時或許只是那一刻比較多人認同的看法,人的義有不確定性。神的義卻不同,神的義只從福音上啟示出來,我們重視的乃是神的義,不是人的義。因為在世上不信的人中並沒有真正的義。「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連亞伯拉罕的義,也不是人的義,乃是因信稱義:「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然而,彌迦先知卻呼籲「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我們要非常小心,神要我們行公義,是要與憐憫,謙卑和與神同行結合的。人對於自己認為不公義的事所謂發「義怒」也充滿危機,因為很容易被撤旦挑釁而犯罪。彼得對不公義的事的反應: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主對不公義的事的反應: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
  5.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arighteousness that is by faith from first to last)。原來在基督徒的生命裡,信是循環不息的。從我們得救開始就必須有信,「你若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十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雖然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但得救的經歷應該是不斷發生的。「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10)那麼怎樣才能經歷不斷的得救呢,就是首先從信入門,一直不斷地信,到最終仍然相信。「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5-7)這就是信心需要經過試驗,便能蒙神保守。然而,怎樣才有「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信心呢?「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


總結

  我們是憑甚麼過生活和面對種種惡劣的環境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五7)肉眼所能看見的十分有限,也未必真。惟有對神的信心才能使我們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哈二2-4)今天世人也是自高自大,但我們是否要與世人一樣呢?是否要認同或附和世人的觀點和方法呢?